記者昨天從滎陽市住建局獲悉,自7月起,滎陽市將逐漸推廣實施全市建筑工地勞務用工實名登記和工資按月發(fā)放制度。
住建局要求企業(yè)或者勞務分包企業(yè)在進行勞務分包合同登記時,一定要提供進出場農民工的身份證,而且所繳納的身份證需通過二代身份證讀卡器的識別,以此確定農民工的真實身份和真實人數(shù)。再通過對進場農民工人數(shù)、考勤情況、工資計算方式、支付數(shù)額、支付時間等的管理,從源頭入手來減少和避免建筑工地農民工工資拖欠。
當然,住建局還會對勞務用工合同中工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與身份證閱讀器讀取顯示的信息進行核對,并通過該設備的讀取將農民工的信息錄入到建筑工地勞務用工系統(tǒng)內,方便對流動性大的農民工的管理。